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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华英代表致公党云南省委作《关于云南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建议》发言

    作者: 发表时间:2018年02月04日 点击:1922次

    编者按:

     

        1月28日上午,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来自各界别的16位委员围绕全省经济发展、扶贫攻坚、生态保护、文化建设等建言献策。

     

    会议现场 

     

        致公党云南省委副主委杨华英代表致公党云南省委作《关于云南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建议》发言。一起来看看发言的内容吧! 

     

    杨华英 

     

        2015年8月和2016年4月,全国开展了两批共43个全国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城市创建,与云南相邻的四川省成都市已成为全国首批11个信用示范城市之一,泸州市成为第二批32个信用示范城市之一;贵州省在《贵州省2017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把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作为2017年贵州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重点落实执行。


        2017年上半年,已有20多个省市区、50多个城市申报第三批信用建设示范创建城市,全国城市开展信用建设的热情十分高涨。我省以昆明市为例,作为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的排头兵、火车头,作为西南地区重要的省会城市,应当努力争创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一、云南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作用和意义


        (一)云南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需要。


        (二)云南省建设和谐文明城市的需要。


        (三)云南提升各个城市综合治理和完善服务水平的需要。


        (四)云南建立完善开放有序的市场体系的需要。


        (五)提升城市软实力的需要。


    二、云南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存在的问题


        (一)信用信息平台条块分割,互联互通尚未真正实现。


        (二)政府诚信建设示范力度不够。


        (三)信用服务市场不发达,服务体系不成熟。


        (四)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有待提高。


    三、云南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对策措施


        (一)云南省委、省政府应该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列入2018年云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工作,并融入文明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中。


        (二)云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应增强信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监督内容,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或组织第三方专业团队,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各个任务节点进行动态评估和监督。


        (三)建议在发改委内部增设信用管理机构并新增行政编制人员,专人专职负责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工作。

     

        (四)加快完善云南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五)扩大信用服务产品应用范围。


        (六)加快完善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督机制。


        (七)研究编制云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评估办法,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作为目标责任考核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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