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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党云南省委评选表彰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方案
为纪念致公党云南省委成立30周年,在第六届省委会领导下,对推动致公党思想建设、理论研究、宣传报道、内刊建设及利用新媒体开展宣传工作等方面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一、 指导思想
以表彰活动为契机,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发挥先进集体和个人的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激发开展宣传思想工作干劲和热情,切实提高各级组织和党员的宣传工作水平。
二、 表彰范围
(一)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
面向致公党云南省各地方组织、下属支部和省属支部,根据开展宣传思想工作情况及支部和党员数量综合考虑。按每5个支部一个名额计算(支部数不足5个按一个名额考虑,支部数超过5个按四舍五入方法计算)6个州市组织另行考虑。
根据开展宣传思想工作情况及支部和党员数量综合考虑。按每50个党员一个名额计算(党员人数不足50个按一个名额考虑,支部数超过50人按四舍五入方法计算)
三、 推荐条件
(一)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
能围绕致公党中央、省委会和中共党委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宣传思想工作;能服务中心工作,凝聚党员共识,整合媒体资源,开展主题活动,加强队伍建设,讲好致公故事;能密切联系实际,选择多种载体,特别是新媒体的使用,传播针对性强、主题突出、内容创新、形式新颖的致公故事;宣传工作扎实,在自身宣传制度建设、宣传发稿数量、质量等方面成效突出。
(二)宣传思想工作先进个人
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在推动致公党思想建设、理论研究、宣传报道、内刊建设及利用新媒体开展宣传等方面工作中表现突出者。
四、具体要求
(一)采取分配名额、分类推荐的方式进行。
(二)表彰对象的推选由名额所涉组织严格把关,负责推荐工作的领导、审查和有关材料的上报。突出优秀事迹,材料须充分准确。
(三)各级组织按照规定组织申报。先进集体事迹材料字数3000字以内,先进个人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请于2016年8月30日前报送至省委会宣传处。
联系人:杨莉 13759497570
邮箱:1074963721@qq.com
电话:0871-65152641
附件:表1《致公党云南省委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表彰名额分配表》
表2《致公党云南省委宣传思想工作先进个人表彰名额分配表》
表3《致公党云南省委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推荐申报表》
表4《致公党云南省委宣传思想工作先进个人推荐申报表》
附件:致公党云南省委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表彰名额分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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