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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致公党昆明市委员会关于购买 档案整改及数字化工作的公示

    作者: 发表时间:2022年07月13日 点击:16456次

    中国致公党昆明市委员会关于购买档案整改及数字化工作的公示 


      按照国家标准根据《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22-2015、《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 10 号)的有关规定,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综〔2020〕33号)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备资质的公司企业,承担我单位档案整改及数字化工作,现拟定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档案整改及数字化工作服务。(E2001档案服务)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国致公党昆明市委员会。

      三、项目概况

      (一)主要工作内容

      1.排序

      将市委会自成立以来至2012年的档案材料按其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或内容的内在联系排列顺序,并通过编写类号、顺序号和页码固定下来。

      2.编目

      按照类别排列顺序及档案材料目录格式,逐份逐项地进行填写,形成卷内目录。

      3.装订入库

      将档案整理装订成卷后,经验收合格装订入库并移交。

      4.档案数字化

      根据纸质档案原件实际情况、数字化目的、数字化规 模、计算机网络和存储条件等选择相应的扫描设备,保证扫描后数字图像清晰、完整、不失真,图像效果最接近档案原貌,达到移交档案局的标准。

      (二)实施目的和意义

      规范中国致公党昆明市委员会档案管理,高质量完成档案管理工作。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预计2.07万,最终以实际完成并经实际验收确认的数量为准,按照实际情况据实报销。

      (二)资金来源:从我单位2022年年初预算“民主党派、侨联、台联、工商联履职保障经费”中列支。

      五、承接标准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具有一定的档案整理的经验和专业人员;

      (四)无不良记录,在过去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目标要求

      应根据纸质档案原件实际情况、数字化目的、数字化规 模、计算机网络和存储条件等选择相应的扫描设备,进行相关参数的设置和调整。参数的设置和调整应保证扫描后数字图像清晰、完整、不失真,图像效果最接近档案原貌,达到移交档案局的标准。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致公党昆明市委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拟采用比选询价的购买方式进行采购。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2年7月12日-7月18日)

      联系电话:0871—68241848,

      联系人:许继东监督电话:0871—68241819,

      联系人:包雪红                                          


                             中国致公党昆明市委员会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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