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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公要闻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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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订阅“清风云南”微信公众号和征稿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表时间:2017年03月06日 点击:6231次

     

    各州(市)纪委,省纪委各派驻(出)机构,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公厅、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省属各企业事业单位纪委:

     

    为充分发挥和运用好新媒体在正风反腐方面凸显出来的优势作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根据省纪委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结合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现状,省纪委宣传部将于2017年3月1日正式开通"清风云南"微信公众号。为做好订阅"清风云南"微信公众号和征稿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公众号简介

    开通的微信公众平台号为:"zgynsjw",名称为:"清风云南",设置云岭动态、清风讲堂、我要举报3大板块,每个板块设若干子栏目。其中:

    云岭动态:内设权威发布、廉政广角、反腐时评、公号矩阵4个栏目;

    清风讲堂:内设廉史镜鉴、国学经典、试听资讯、健康泊屋4个栏目;

    我要举报:链接中共云南省纪委信访室、云南省监察厅举报中心举报网站。

     

    二、 订阅和关注方式

    个人注册微信帐号后,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关注:

    (一)登录微信软件后点击"通讯录",然后点右上角的"+"符号,搜索"清风云南"或"zgynsjw",找到后直接关注即可。

    (二)登录微信软件后,点击屏幕右上角的"+"符号,再点击"扫一扫",扫描"清风云南"二维码(附后)进行关注。

     

    三、 信息报送方式

    为便于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报送稿件,专门设置了投稿邮箱:qfyunnan@163.com。并由宣传部网络舆情处负责日常维护和稿件收集编发。联系电话:0871-63991109.

     

    四、 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订阅并广泛宣传动员,力争"清风云南"平台实现对全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全覆盖,努力扩大"清风云南"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省纪委宣传部将把"清风云南"推广使用情况列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宣传教育检查内容。各单位订阅关注情况请于3月15日前传真报省纪委宣传部。

    (二)为方便"清风云南"编辑室与各单位部门的沟通、联系,设立"清风云南"宣传QQ群平台,QQ群号:493437377。请各单位确定负责报送网稿的同志担任信息联络员,并将联络员名单(单位、姓名、性别、职务、办公电话、手机号、电子邮箱)报"清风云南"编辑室,同时各联络员加入QQ群互动平台。

    (三)"清风云南"在添加、使用过程中,用户有任何疑问或对相关信息上报等流程不清楚,请致电省纪委宣传部进行询问。电话:0871-63991109(传真)。

    附件:"清风云南"二维码

    中共云南省纪委办公厅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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