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65年积累的宝贵经验和重要原则 ——六届五次常委会集体学习孟庆红报告(二)
编者按:
11月5日,致公党云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常委(扩大)会议在昆召开,会议安排了集体学习,云南省政协副秘书长、致公党省委副主委孟庆红分享了《习近平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的学习体会,从人民政协65年的历程、积累的经验和重要原则、履职任务和要求等方面,强调了从三个方面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为便于学习交流,我们分四期进行刊发。
孟庆红
二、人民政协65年来积累的宝贵经验和重要原则
人民政协65年的丰富实践积累了宝贵经验,为我们做好人民政协工作确立了四项重要原则,即"四个必须坚持":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坚持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必须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必须坚持发扬社会主义民主。
在60周年纪念大会讲话中,对经验的总结提出的是四条启示,也是"四个必须坚持":必须坚持把人民政协事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部署和推进;必须坚持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作用,不断巩固和发展我国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必须坚持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大团结大联合组织的作用,不断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增添新力量;必须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人民政协事业,永葆人民政协生机活力。
可以看出,中共十八以来,更加强调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更加强调发扬社会主义民主。
一是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包括各民主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选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
加强中国共产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不仅是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也是政协工作更好地完成党交给任务的需要;不仅需要党委重视,也需要政协党组主动争取党委加强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如何更好地坚持党的领导,则需要从理论、工作、制度层面深入研究。诸如,如何更好地发挥政协党组作为党在人民政协的派出机构在政协工作、委员产生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研究和健全政协重大工作主动报告、重要事项及时反映等制度,完善政协工作与党政工作的对接机制;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政协与党委统战部门的关系;如何发挥政协委员和政协组织中的中共党员的作用。
二是必须坚持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在依照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准确定位的基础上,大力推进自身各项工作和各项事业不断向前发展。2000年3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修订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2009年9月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提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65周年讲话指出,人民政协是统一战线的组织,是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鲜明特点。一是机构中减去"重要"一词,二是将社会主义民主再次明确为"人民民主",人民政协是其重要实现形式,三是强调人民政协的制度特征和中国特色。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3次提到坚持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这是一个重大的原则问题。中共中央对这个问题的态度始终是明确的、坚决的,就是不能搞两院制,不能把政协搞成一个权力机关。政协是一个平台,是发扬民主的平台、政治协商的平台、统一战线的平台。把握政协的平台特性,是做好政协工作的关键。所以,政协是协商载体,而不是协商主体,是"在"政协协商,而不是"和"政协协商,党委、政府到政协是和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协商。
三是必须坚持大团结大联合。这是统一战线的本质要求,是人民政协组织的重要特征。团结和联合不是一团和气,必须在坚持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充分发扬民主,尊重不同观点、不同意见的存在,和而不同,在充分沟通交流中凝聚共识、增进团结。
四是必须坚持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这是人民政协作为人民民主重要形式的历史任务。要丰富民主形式,畅通民主渠道,有效组织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共商国是,坚持"三不方针"(不打棍子、不扣帽子、不抓辫子),推动实现广泛有效的人民民主。
俞正声主席强调,这些原则是人民政协65年来丰富实践所积累的宝贵经验,是政协所有工作的基础和核心要求,是管根本、管方向的,必须坚定不移地把这"四个必须坚持"贯彻落实到政协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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