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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委会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第三次会议

    作者: 发表时间:2014年07月23日 点击:952次

     

    会议现场 

     

        本网讯(宣传处 余岚)7月22日上午,致公党云南省委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第三次会议。省委会专职副主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骆瑞麟出席会议并讲话。

     

    骆瑞麟在会上作讲话

     

        骆瑞麟在听取了第一阶段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情况总结以及近期的工作汇报后指出,第一阶段学习实践活动的任务已全面完成,呈现出稳步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的发展状态。对于今后如何继续深入推动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他强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6月17日万钢主席在上海调研学习实践活动时作的重要讲话,再次明确学习实践活动开展的目的。并指出,第二阶段的活动开展将主要围绕三个方面来做:第一,要联系思想实际抓学习,加强自身建设和作风锤炼。学习实践活动的工作与省委会监督委员会的工作结合起来,着重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重中之重。下一步,省委会将适时召开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第二,要注重联系工作实际抓学习,在服务改革发展上取得新成效。通过活动,进一步增强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最大限度地形成支持改革的高度共识和统一意志。第三,要带着问题抓学习,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省委各处室要区分好党务工作和党的工作,善于通过学习,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使致公党作为参政党的职能得到有效履行。

     

        骆瑞麟对学习实践活动第二阶段的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他指出抓好学习实践活动,领导班子成员有着重要的导向和示范作用。一是要在真学深学上作示范,主动深入到党员、干部、群众中去,把学习拓展到基层去;二是要在健全制度、树立作风上作示范,对已经形成的有效制度严格执行、落到实处,对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善于思考并及时提出解决方案;三是要在推出"自选"动作方面多下功夫,形成云南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特点特色,围绕"桥头堡"建设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出谋划策。

     

    杨萍主持会议

     

        会议讨论确定了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委会机关各部门学习实践活动联系点和下半年的工作安排。省委会秘书长、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萍主持会议。宣传处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李黎伟对第一阶段及近期工作进行了小结汇报。

     

    李黎伟对第一阶段及近期工作进行小结汇报

     

        省委会组织处处长刘卫红、联络处处长谢冰、办公室副主任张芸、参政议政处副处长钟霖等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和宣传处干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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