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委就190号提案与省政府法制办、省司法厅面商
5月15日,田成有副主委及机关职能处室同志代表我省委就省政协十届五次全会190号提案《云南社会管理创新中的法律对策》与省政府法制办、省司法厅进行面商。会议由省政府法律顾问室副主任陈晓光主持,省政府法制办及省司法厅职能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省政协提案委副主任刘企文及省政府办公厅议案处同志应邀到会。
该提案系我省委2011年度重点调研课题转化,同时也作为我省委省政协十届五次全会大会发言提交。提案从法治角度入题论社会管理,强调从法律和法治的角度有法必依、依法管理;能动司法,积极服务;协调联动、合力推进;积极建策、有效参与。在此框架下提出14条具体建议,涉及我省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正如省政协法制办答复意见指出的“提出的建议很好,对我省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分析符合实际,客观反映了我省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现状,对如何做好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提出的观点和建议很全面,体现了致公党云南省委对我省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高度关注和支持。”
田成有副主委在面商会上再一次强调我省委所提出的用法律来管理社会的理念,并诚恳希望职能部门在未来的法治工作中能积极参考我们所提出的建议;针对目前提案、议案办理中存在的提案方与办理方各说各话,而办理方避重就轻等实际问题,他诚挚建议在目标一致,即都是为了推进与完善职能部门的工作的前提下,双方应加强沟通、增进合作,具体办理中不回避问题,找出症结,共同努力真正把好的建议意见吸纳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
陈晓光副主任表示,本次会议是一个很有效果的面商会,针对会上提出的意见建议提案主办方省政府法制办将会同省司法厅一起在会后进一步完善回复意见。鉴于本提案是一个B类提案,而法治建议又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在欢迎致公党云南省委继续关心关注该问题的同时今后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提案进行续办与续复。
(专委办李泓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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