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党大理州委在提案办理协商中提出:不能将“农家书屋”建成“农家锁屋”
6月9日,致公党大理州委与大理州文化局在致公党大理州委机关会议室就落实好《关于加强农家书屋管理的提案》进行协商,致公党大理州委在提案办理协商中提出:不能将“农家书屋”建成“农家锁屋”。

“农家书屋”是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基础工程之一。大理州自2006年开展农家书屋试点建设以来,中共大理州委、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大理州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州农家书屋建设的组织协调。经过几年的努力,目前已经实现全州行政村及社区"农家书屋"全覆盖,有效缓解了农民群众“买书难、借书难、看书难”的问题,进一步推动了全州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
但是,致公党大理州委在调研过程中发现“农家书屋”在建设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农家书屋的管理缺乏专职人员;二是部分图书资料的配备脱离农村实际;三是农家书屋图书资料更新缓慢。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年2月召开的大理州政协第十二届第三次会议上,致公党大理州委提交了《关于加强农家书屋管理的提案》。会后,该提案交由大理州文化局具体承办。
在6月9日的提案办理协商会上,致公党大理州委提出具体落实建议:一是要重视、规范农家书屋管理人员的聘任,加强对管理人员的业务管理和培训,不能将“农家书屋”建成“农家锁屋”。“农家书屋”不能“重建设”、“轻管理”,不能因为无专人管理而长期将书屋紧锁,要经常性地向农民群众开放。在书屋管理人员的聘任方面,可以参照省内外经验,优先从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农村退休教师、退休返乡老干部中选聘具有一定责任心的人员担任,并给以适当奖励和补贴,切实调动他们管理书屋的积极性。二是要注重“农家书屋”图书的实用性,让“农家书屋”真正成为广大农民群众发展养殖业、种植业的“好帮手”,真正成为广大农民群众发家致富的“致富经”。三是要树立“流水不腐”的思想,适时更新“农家书屋”的图书资料,让“农家书屋”的建设与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相适应。
在提案办理协商会上,大理州文化局答复:由于受经费管理、农家书屋图书购置配发的集中采购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提案中提到的农家书屋缺乏专人负责管理,部分图书资料配备脱离农村实际的问题在我州部分农家书屋管理中确实存在。下一步,文化局将紧紧围绕“建、管、用”三个环节来开展“农家书屋”的建设工作:一是在“建”上加大投入,确保借阅有场地;二是在“管”上抓规范,确保管理有制度,尤其要继续强化《“农家书屋”管理员工作职责》的贯彻执行,切实解决部分“农家书屋”长时间不向农民群众开放的问题;三是在“用”上求实效,确保借阅通道畅通,不断增强“农家书屋”图书资料的实用性。
致公党大理州委对大理州文化局的协商答复意见表示满意。
打开微信扫一扫
云南致公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