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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公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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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波获“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作者: 发表时间:2015年01月21日 点击:2738次

        

       

        本网讯(宣传处 余岚)1月16日,云南省委民族工作会议暨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昆明召开。中共云南省委书记李纪恒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坚定不移践行"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理念,为促进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谱写好中国梦云南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共云南省委副书记、代省长陈豪出席并讲话,国家民委副主任陈改户出席会议并致辞。中共云南省委副书记仇和、省政协主席罗正富出席会议。

     

     

    会议现场 

     

      会议上表彰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自2009年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以来,全省各族人民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积极投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和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的创建工作中,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涌现出一大批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为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他们是推进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优秀代表。为彰显他们的先进思想、模范事迹和崇高品质,进一步推进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88个集体"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授予112名同志"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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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波和致公党云南省委副主委孟庆红合影

     

     

    高波


      此次表彰是由中共云南省委统战部、致公党云南省委推荐人选。致公党云南省委常委、社会服务工作委员会主任、云南省科技厅农村科技服务中心研究员高波被云南省人民政府授予了"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高波是表彰中民主党派唯一获此殊荣的个人。

     

     

    高波(左二) 


      高波长期以来以推进云南省农业农村科技进步为宗旨,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宽领域的开展科技服务和科技扶贫工作,为推动云南民族地区农业农村科技进步和经济繁荣,促进云南省广大民族地区农民增收致富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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